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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市44%国土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区

  东北网2月6日讯 《哈尔滨市环境总体规划(2017-2030年)》日前编制完成并于近日通过专家评审,预计年底前正式开始实施。哈市也因此成为继北京后,全国第二个编制环境总体规划的城市。根据规划,哈市44%国土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区,红线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。

  5日,哈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《哈尔滨市环境总体规划(2017-2030年)》专家论证会。由10位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听取了规划编制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果汇报,审议了规划文本、研究报告和图集,经深入讨论一致同意《哈尔滨市环境总体规划(2017-2030年)》通过评审,建议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后,尽快报批实施。

  《规划》以空间为平台,实施环境空间分区管控;优化城市发展,参与“多规合一”。从城市发展定位、空间精细化管理、生态红线划定、多规衔接、环境资源承载力上限、城乡公共服务提升等角度出发,设置了8项主要研究任务,包括明确城市环境功能定位与战略分区、确立城市环境保护中长期战略路线图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环境空间管控、优化提高环境资源承载力、制定中长期环境质量改善战略、提高环境公共服务、制定重点区域环境规划指引和构建规划衔接协调与实施机制等。

  《规划》将哈市44%的国土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区,36. 68%的国土划定为水环境质量高功能区,8. 6%的国土划定为大气环境质量高功能区,对位于城市及周边地区5. 4%的源头敏感区实施严格管控,建立生态、水和大气环境的分区分级管控体系,初步建立起城市分区保护、分级管控的基础格局。

  哈市环保局局长张欲非介绍,评审会后,编制组将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订,然后报批实施,预计年底前通过人大的法律性批准。今后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进行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,就不再是违纪违规,而是违法行为,将受到法律制裁。